【獎學 金】113學年度驛岫獎學金申請訊息

申請規定及申請書如附檔
一、名額暨金額:全校共3名,每名各800元
二、條件:  
1.家境清寒又努力向學者。
2.上學期學習領域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,且各科成績均及格。
3.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(若已完成銷過者不在此限)。
三、備註:
1.依申請人學習領域成績高低順序擇優推薦
2.應繳驗證件:
(1)申請書(請自行列印)。
(2)清寒證明書或由學校承辦處審核出具證明。
(3)前學年成績證明書。
(4)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乙份(全戶)。
前列證件無論錄取與否,概不退還。
四、申請期限:10月16日(三)
※符合資格者請於申請期限前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,逾期不候。